根据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套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区委组织部有关驻点普遍直联群众工作部署,我委草拟了《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三官一师”直联村(居)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各界征询意见。真诚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
附件:《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三官一师”直联村(居)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
附件:
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三官一师”直联村(居)的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贯彻落实《佛山市南海区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南办发〔2015〕 号),发挥我区政法部门的优势,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直联村(居)工作制度,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党的群众宗旨意识,围绕“更直接、全覆盖、常态性、制度化”,以系统思维创新直联方式和内容,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村(居)为网格,建立健全“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直联村(居)工作机制,结合职能作用与日常工作,推动力量下沉、阵地前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治安防控着力在基层,法律服务提供在基层,从而提高基层治理的实效,推进基层法治化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基础要件。直联工作采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或“多对多”的模式,即一名法官(检察官、律师、社区民警)挂点联系一个或多个村(居)或多名法官(检察官、律师、社区民警)挂点联系一个或多个村(居)。落实“五个一”(一个办公地点、一条法律服务热线、一个服务时段、一套工作台帐、一个考核奖惩办法)工作制度,“三官一师”在村(居)的固定办公点为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1.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2. 实施主体: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街道)。
3. 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前。
(二)主要职责。
1. 法官职责。依托人民法庭,通过诉讼咨询、诉讼服务、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和普法宣传等方式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每月到村(居)服务累计不少于8小时。
(1)实施主体:区人民法院。(各镇、街道协助)
(2)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2. 检察官职责。依托镇(街)检察室,通过法律监督、检察建议、解答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形成打击、预防与教育相结合的基层检察工作机制,形成建议、劝诫与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每月到村(居)服务累计不少于8小时。
(1)实施主体:区人民检察院。(各镇、街道协助)
(2)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3. 警官职责。接受治安问题建议,解答相关咨询;组织村(居)开展治安防控、治安突出问题与重点部位集中整治等工作,指导村(居)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基层治安防控能力。
(1)实施主体: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协助)
(2)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4. 律师职责。贯彻落实《关于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1〕94号),提供法律服务。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对村(居)干部群众进行法律培训;对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每月到村(居)服务累计不少于8小时。
(1)实施主体: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协助)
(2)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积极与我区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对接,结合各类基层爱民活动、结对帮扶活动、干警下基层等工作,灵活开展“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统筹落实好相关人员和工作安排,确保实效,要重点对区信维领导小组排查确定的信访维稳重点村(居)和区委组织部确定的“软弱涣散”村(居)加强“三官一师”直联力量。
(二)同一村(居)“三官一师”直联团队应定期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村(居)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三)村(居)“三官一师”直联团队要加强与区驻点直联团队、镇(街道)驻班直联团队及村(居)的沟通,加强工作衔接,相互支持,了解工作需求,结合每年工作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工作优势,协助村(居)解决问题。
(四)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要在每季度向区委政法委报送“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进展情况。
(五)区委政法委要加强对全区“三官一师”机制建设的协调指导与考评,督促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注意发现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对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