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2月26日上午,由广东省法学会、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主办,汕尾市法学会、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承办的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典型事例媒体介绍会汕尾片会召开。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汕尾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少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文敏,省法学会副会长、《法治社会》副总编何桂复,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执行理事长欧永良出席会议,汕尾市法学会会长陈样新作了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经验介绍。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梁伟发同志充分肯定了汕尾市法学会和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他强调,全省各级法学会、中立法律服务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和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好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擦亮服务社品牌。他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向汕尾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学习,向公益法律服务典型事例受表彰者学习,学习他们依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负责精神、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经验以及锲而不舍、深入实际的优良作风;要进一步明确中立法律服务社"中立、公益、客观、专业"宗旨;坚持第三方的角色;要进一步规范服务社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服务社人员素质;要把具有贡献精神、专业知识、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善于以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凝聚到服务社这个平台上;要进一步加大服务社工作总结、推广力度,擦亮服务社品牌,提升社会影响力。
会议现场
陈少荣同志指出,汕尾近年来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尤其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许多大事办成了、难事办妥了、喜事办好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迈出了坚实步伐,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投资环境更加优化,汕尾在外界的名声和形象悄然发生变化,正面的形象在逐步树立。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典型事例媒体介绍会在汕尾召开,在当前汕尾大发展的新时期,将激励汕尾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继续积极投身服务到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中来。
会议现场
陈样新介绍,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秉持"中立、公益、客观、专业"的宗旨,积极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018年共接访案件183人次153件。他表示,汕尾市法学会、中立法律服务社将充分发挥服务社第三方、公益的定位优势和本地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的智力优势,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到地方立法,推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来,为构建共享共治共建社会治理格局作出更大的贡献。
获奖者合影
会议表彰了2018年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公益法律服务典型事例的7名汕尾片会获奖者,来自汕尾、梅州、潮州、河源、汕头和揭阳等地市的典型事例获奖者分别介绍了他们的办案经验体会,并就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开展、维护弱势群众权益等问题与媒体互动交流。
获奖者答记者问
来自汕头市的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陈熙律师在答记者问时介绍了他的办案心得:一是消除死者家属对中立法律服务社在角色定位、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疑惑。二是要求政府调解人员暂时回避,避免死者家属因本地政府部门介入引发的抵触情绪,平息死者家属激动的情绪,耐心听取他们对于赔偿事宜的意见,并解答他们的法律疑问,并对死者家属循循善诱,引导他们依法维权。三是了解双方当事人各自想法,结合各自的现实情况,拟定了兼顾公平、合法、合理的赔偿方案,并最终达成了和解。
获奖者答记者问
在记者提问到在办理某大型企业员工死亡赔偿纠纷时,如何维护弱势群众利益时,汕尾中立服务社秘书长李桂芝表示,首先是汕尾中立服务社工作人员坚持从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及从人道主义出发,缓解了死者亲属的情绪,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升级恶化;其次是耐心听取死者亲属意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了解他们的真实诉求,在取得死者家属信任的基础上,引领他们要通过法律途径取得合法权益,理智反映诉求;第三是对企业负责人做耐心思想工作,指出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除了权衡经济上的考量,应该有更大的担当,建议企业方明确各项补偿的具体项目,并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再增加一些补偿,建议得到厂方采纳。最终在三天内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
出席会议的还有汕尾、梅州、潮州、河源、汕头和揭阳等地市法学会、中立法律服务社有关负责人,律师代表和特约嘉宾约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