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中院依法对俞某等11名被告人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1名被告分别获刑十个月至七年不等。
据了解,2018年12月26日,南海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犯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俞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赌具和赌资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俞某等7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佛山中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其后,俞某超、任某及陶某等申请撤回上诉,佛山中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佛山中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开始,俞某通过暴力手段在南海区里水镇河村处理了几件与自己有关的民事纠纷,经济实力逐步壮大。2016年开始,俞某伙同其亲属张某、俞某杰等人在河村西紫市场一带实施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随意恐吓、殴打、敲诈西紫市场档口经营者,同时跟其他赌场争抢地盘,扩大势力范围,形成以俞某为主要纠集者,其亲属、老乡、社会闲杂人员为主要参与者的恶势力。
法院查明,期间,俞某等人先后在里水镇河村一带开设赌场,以扑克牌三公大吃小的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水渔利,并接受他人投注地下六合彩。因其中一名六合彩投注者欠下赌债后逃跑,俞某便指示被告人任某等人以威胁、恐吓手段要求介绍人梁某承担该笔赌债,敲诈勒索梁某人民币3万元。
法院还查明,2016年下半年,俞某接受彭某委托,指示被告人任某等人对西紫市场档口经营者曾某采取恐吓、灌胶水堵塞档口门锁、破坏档口招牌等暴力手段,干扰曾某的正常经营,强迫其以亏本价将装修好的档口转让给彭某。该恶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系列行为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2016年3月,俞某在广州一物业公司工作期间对一名来小区看房的客户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其轻伤。
在昨日的公开宣判中,佛山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