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严重侵害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南海区将“套路贷”问题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对象,持续严打严治。
以案说法
借9000元,2个月要还47万?!“套路贷”团伙全线崩盘
2019年6月,南海公安分局侦破了全市首宗网络型“套路贷”案件,捣毁一个“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波等15人,并起获作案手机、电脑、账本、“话术”等书证物证一批。
该团伙以借贷手续简便、流程快捷、钱款到账迅速等噱头,吸引借款人,要求借款人登录借贷宝等平台签订借贷协议,通过“阴阳合同”“转单平账”“以贷还贷”“收取高额年利率、砍头息、逾期费”等方式垒高借款人债务,谋取暴利。
其中一名受害人实际借款到手9000元,2个多月竟累积了47万元的负债!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有什么危害?
1.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套路”和威逼利诱下,债务很快就越来越多,有的受害人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贷;有的受害人被迫退学,离家出走躲避债务;有的受害人走投无路,被逼自杀。
2.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年利率不超过24%的借款合同,实际还款往往是按照超过2000%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
3.衍生多种犯罪问题。“套路贷”团伙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或暴力手段催收债务,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
4.影响社会稳定。“套路贷”侵害被害人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有哪些?
第一步:“制套”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套路贷”团伙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有的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
第二步:“下套”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第三步:“中套”
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第四步:“加套”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当被害人无力还款时,“套路贷”团伙会安排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第五步:“收套”
软硬兼施“索债”
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套路贷”团伙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及其家属、朋友索取“债务”。
以共犯论处的情形
如果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1.组织发送“贷款”信息、广告,吸引、介绍被害人“借款”;
2.提供资金、场所、银行卡、账号、交通工具等帮助;
3.出售、提供、帮助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4.协助制造走账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
5.协助办理公证;
6.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7.协助套现、取现、办理动产或不动产过户等,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规定的情形。
重要提醒
请广大市民警惕“套路贷”陷阱,注意理性消费,量入为出,不要为了享一时之乐而盲目贷款;如需贷款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遇到“套路贷”,请马上举报求助,万不可“以贷养贷”!
扫黑除恶 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
如市民发现“套路贷”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请积极举报!举报有奖,最高可奖13万元!
南海区举报电话
区扫黑除恶办:86399545(工作时间)
区公安分局:13500260110(24小时)
区纪委监委:12388(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