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客车“劳务费”,“运霸”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03-05  来源:政法委管理员

   随着南海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团伙被打掉,“运霸”“楼霸”“村霸”“沙霸”等一个个老百姓口中“霸”,也先后被绳之以法。

   近日,南海区扫黑办通报了一个“运霸”恶势力团伙案例,该团伙按照每名乘客20-50元向客车乘务人员索要劳务费,每逢节假日期间还要加收每车500元的过节费

   假借拉客之名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霸地盘

   在南海区大沥镇公寓门前路段长期有大量前往广西的乘客自行聚集候车逐渐形成乘客集散地为牟取非法利益,罗某良等人竟动起了歪脑筋,长期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对该路段过往客车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自2015年罗某良等人开始在路段为客车拉客期间因争夺乘客威胁并殴打其他拉客人员2015年10月,一客车乘务员袁某随车该路段拉客,罗某良声称“不给我钱,不给上车”要求其不得在该处拉客,袁某予以拒绝继续拉客上车次日,罗某良等人见袁某又来拉客,便指使同伙持砍刀、铁棍对其实施殴打,致身体多处受伤。

   2018年,罗某良先后纠集邓杰、辛远等人,以黑恶势力名义,假借拉客之名,通过打砸客车、殴打乘务人员或以此相威胁,强行向多辆客车索要劳务费(每名乘客20-50元),每逢节假日期间还索要每车500元的过节费,逐渐形成恶势力,严重影响了该区域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垄断上客点,不准其他私自拉客勒索劳务费

   该团伙长期聚集在该路段拉客,利用暴力手段控制客车司乘人员,强行插手乘客招揽业务不准客车和其他人私自拉客,必须由他们帮忙拉客强制收取劳务费,如拒绝支付阻拦客车上客客车离开或打砸客车,甚至威胁恐吓司机和乘务员等。

   其中,一客车乘务人员何某在该路段接载乘客时,被该团伙驱赶何某不予理会,其后遭到该团伙成员围殴何某因害怕再次受到伤害遂次日辞职客车承包人请不到人,又怕聘请乘务员受到伤害,被迫自行担任乘务员。其后该客车三次到路段接载乘客,不敢下车拉客,只让该团伙带客上车并交纳劳务费。

   另外客车乘务人员潘某在该路段接载电话联系自行候车的两名乘客,该团伙趁机潘某收取劳务费,且涨至每名乘客50元。潘某拟按常例每名乘客30元支付劳务费,遭到团伙成员的威胁、推搡,但潘某仍拒绝其价格要求,仅交了劳务费60元某良威胁称不按其要求支付劳务费见一次砸一次车,并用铁棍击打客车前档玻璃造成玻璃爆裂,导致客车修停运数日此后,该客车三次到路段接载乘客,迫于威胁交纳了劳务费约900元。

   拉客上车,强行加价并从中抽取劳务费

   为了更顺利、更多地收取劳务费,该团伙将“黑手”伸向了乘客通过拉客上车后提高车费价钱从中抽取劳务费后,再将剩余款项作为车费留给客车。

   据一名乘客介绍,罗某良原约定100元的车费拉他上但上车却临时加价到150元,当他询问加价却被罗某良强行推上车其交,其迫于无奈交了车费随后罗某良抽取50元作为劳务费后,将100元车费交给客车乘务员

   经南海法院一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分别对该团伙的罗某良、邓某杰、辛某远等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运霸”,一般是指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实施强拉客源、抢占客源、货源、强迫交易、非法经营、控制运营路线、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其欺行霸市,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市场秩序,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据南海区扫黑办介绍,接下来,南海区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南海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南海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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