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02 来源:政法委管理员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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