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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3-11-05  来源:流管办

      根据市流管办《关于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佛流管办电〔2012〕2号),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调研,现将本次调研有关工作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区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流动人口总数约为108万,外来务工人员有69万人,大部分学历较低、技能较低,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4万人、具有初级工以上(含初级工)职业技能水平6.5万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0.6万人。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区主要在二三产业就业,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1.65%、第二产业的占56.01%、第三产业的占42.34%。
    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区就业的数量整体保持平衡。2008年金融危机后有小幅下降,2009年后有所回升,随着一汽大众等大型项目的陆续投产,预期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将会稳中有升。
      二、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医疗卫生、随迁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问题。
      (一)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企业(产业园区)配建的公租房解决。政府统筹的公租房优先解决本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可逐步将保障群体扩大至外来务工人员。另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在南海区有稳定工作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从6月起已在全区启动公租房的申请工作,在7月31日前,各类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以提出申请。
      (二)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方面: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规定逐步为流动人口制定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目前我区为流动人口提供的医疗卫生政策有惠民产房、妇幼保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等。
      惠民产房:我区为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孕产妇提供的惠民政策,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可到我区指定的妇幼保健院、桂城医院接受廉价分娩服务。
      妇幼保健:2012年6月1日起,我区实施《南海区孕产妇、儿童免费保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我区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户籍以及常住非户籍)均可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免费享受儿童保健、孕期保健、产后访视等妇幼保健项目。该方案的实施为我区流动人口提供了可及、同质化的妇幼保健服务。
      计划免疫:我区人民政府在2004年1月19日出台了《南海区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我区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的管理。建立了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村委(居委)→镇(街道)→区(疾控中心→卫生局)网络,外来儿童计免管理模式从卫生部门单一管理向社会多部门共同管理转变。全区基本建立起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框架。每个行政村的流管协管员、治安队员、妇委是登记外来儿童的具体执行者,构成了计免管理网的网底,灵敏的监测系统能及时发现流动儿童,使外来儿童管理有了可靠的保证。
    另外流动人口还可享受我区提供的健康教育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三)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教育方面:我区按“公办为主,民办为辅”模式配置随迁子女教育资源。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全区教育发展规划,执行《印发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办法》,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解决随迁子女教育。合理规划流入学校建设,优化公办中小学资源,挖掘潜力增加接收随迁子女学位。
      三、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流动人口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建立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强化对外来工的服务。
      2011年12月,我区总工会根据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在全区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建立起20个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配备工会维权服务专员,为广大外来工提供包括:组织建会入会、为外来工代言、劳动关系预警、接待来信来访、调解劳资纠纷、支持仲裁诉讼、指导集体协商、普及法律知识、职业培训指导、开展工会活动等10大类专业无偿服务。
      (二)整合资源做好法援工作。为提高工会法援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区总工会主动与区司法局合作,建立起省、市第一个区级工会法律服务特约律师库,聘请执业律师为企业工会、职工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包括对企业、职工进行法律宣传,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制度,指导、参与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协助职工群众通过合法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并逐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如《特约律师与镇(街道)总工会挂钩联系制度》、《特约律师动态管理制度》等,最大限度地调动特约律师的积极性,工会特约律师人数从原来35人增加到现在92人,为工会法律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
      (三)统筹妇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服务含流动人口在内的广大妇女。以妇联现有工作队伍为核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吸纳各种专业人才进入妇女工作领域,努力扩大妇女社会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兼职妇女工作者和巾帼志愿者队伍,广泛招募各领域优秀专业人才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为社会组织提供广泛的人力支持,以“妇工+社工+义工”的模式,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妇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成立区妇联项目社工团队,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岗位的方式组建,负责区及各镇(街道)妇联参与社会管理方面的项目策划、家庭服务中心活动和项目的设计和落实等工作。
      四、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监察、劳动监察等工作。
      (一)安全生产监察方面:
      1. 从源头上减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全面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我区印发《南海区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将在未来3年内,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二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专业要求,有针对性地对流动人口密集企业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同时督促企业持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做好新入职员工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三是全方位打造“大宣传”格局。通过杂志宣传,制作电视专题节目、发布电台“安全温馨提示”、刊登报纸专题报道等方式积极与媒体合作,不断巩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通过开展专题宣传、知识竞赛,将安全文化送到企业、村(居)、学校和家庭;通过社区安全宣传栏、安全文化主题公园、社区安全文艺活动等形式,以“安全社区”创建为载体,广泛展示安全文化,积极向流动人口传播安全理念。  
      2. 加大力度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大执罚力度,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从2006年8月份起,我区建立起“7+X”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施行后,区政府更是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明确委托给区安监局组织实施,监察、公安介入调查,使我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的联动机制更加有效。二是结合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监管的特点,部署开展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并进行电视宣传,认真排查隐患,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二)劳动监察方面:
      1.强化预防机制,做好宣传引导服务
      我区为从源头上强化对侵权行为和劳资纠纷的预防,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送法服务;组织村(居)委、工业园区有关负责人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举办现场咨询活动,面向群众送法释法,教育职工诚实守信,依法理性维权;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视检查、执法中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整个执法检查过程,通过解读条文、分析案例、指导实务、整改问题等形式,有效地增进了企业管理者对保障法律法规的理解;通过执法检查帮助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包括规范工资分配结构、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签订、健全规章制度和薪酬制度等内容,促进用人单位增强风险意识,自觉规范管理、守法经营。
    同时,我区还致力强化区、镇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推动用人单位加快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为用工单位内部的劳动关系和谐提供制度保障,确保从源头上推动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
      2.强化预警机制,做好监控排查工作
      我区对各类劳资纠纷的预警、监控,主要落实以下六项工作:
      (1)区、镇(街道)两级都设立了专门的信访室配备了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专用电话,使举报、投诉、咨询渠道畅通化。
      (2)基本实现工资监控信息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大部分都已纳入了信息化监控范围。
      (3)扩大监控面,将触角延伸到村(居)委会、工业园,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作用。
      (4)不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5)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对隐患的排查,对企业用工保持了很高密度的监控,并定期分析研究巡查情况,达到“巡查一家,规范一批,影响一片”的目的。
      (6)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定纷止争。充分利用基层“大综治”平台,整合政府、社会资源发挥“大调解”功能,着力推动贴近劳资双方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区、镇(街)、社区(村委、工业园区)“三级”联调网络,并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协调组织,加强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衔接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调解体系,形成全区范围的“大调解”格局,最大限度地运用调解这一柔性处理方式,使其成为化解矛盾的最佳、最快途径,真正做到定纷止争。
      五、我区将采取的应对取消治安联防费的措施。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区将于本年底前取消治安联防费。由于我区全额返还流动人口治安联防费给镇街,该笔收费主要用于村居流管站建设、日常经费开支、协管员、治安队工资等等,届时我区用于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的资金将出现巨大的缺口。我办计划拟文,将该情况呈请区委、区政府研究。
      六、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职能部门的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在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反馈制度和出租屋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做到责任到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流管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流动人员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商讨一定时期遇到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和服务上的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根据需求进行统一部署各项工作。二是完善信息通报反馈制度。通过建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将协管员收集到涉及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存在违法违规和安全隐患的信息通过镇街流管股及时通报给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流管股。通过该形式,有利于各部门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形成整体合力。三是完善出租屋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出租屋案件责任倒查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政府统筹,纪委监察、公安和流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凡是辖区出租屋出现重大案件或恶性安全事故的(包含刑事案件、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以及各类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和违法经营活动等),必须及时进行案件倒查,追究相应部门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提高各部门各领导对加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的责任心。
      (二)加大服务功能,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认识上对流动人员要坚持一视同仁,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乱收费、拖欠或克扣工资等侵害流动人员利益的问题。其次,要建立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流动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房屋租赁、业务培训等服务,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上实行流动人员与本地人员平等的政策,尽量为流动人员解决社会保障、疾病防治、子女入学入托等实际问题,以增加流动人员对本地的归属感。再次,要明确“居住证”的优惠服务措施和各种便利,实行政府提供的公益服务与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的情况挂钩,对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提供政府公益服务,吸引流动人员主动积极办理居住证,自觉自愿纳入管理服务中。同时,要加强流动人员在文化教育、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提高他们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更好地融入社会,促进和谐。
      (三)借鉴经验,强化流管机构设置。
      近期,我办分别到广州花都区、中山市参观学习流管工作。从他们流管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无论是机构、人员、经费都比较健全,而且管理措施有效,实现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值得借鉴。
      广州花都区成立了出租屋管理指挥部,由区纪委、公安、建设、工商等14个部门派员进驻合署办公,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两个区委常委和一名副区长担任,共配备43名工作人员。指挥部的职责除了开展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日常工作外,还负责出租屋打假、打传销、税费征管等工作,花都区下辖7镇1街道都相应成立流管机构,建立村居流管站21个,配备协管员826名,80%协管员由镇街统筹管理。
      中山市,流动人员数量120万,与我区相当,市流管办挂靠市政府办,设4个科室,配18名行政编制共23名工作人员,镇(区)也相应成立机构、配备3-5名行政编制和工作人员。成立村居流管站235个,配备专职协管员1900名,协管员基本由镇(区)统筹管理,工资每月实收约2000元,基本做到专职专用。在管理上,采取落实责任到人、分区分片管理、强化出租屋巡查核对等模式;在服务上,加强流动人员的服务功能,提供多渠道服务平台给流动人员,增加流动人员的归属感。

    南海区流管办
    201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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