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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解读|南海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9-23  来源:政法委管理员

      近期,南海区十二家单位联合印发《南海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办法(试行)》,为企业送上“法治定心丸”,通过严管厚爱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政策知多D

      企业合规工作是指对企业犯罪案件,督促企业针对刑事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进行积极整改,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经过对企业监督考察,对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的犯罪嫌疑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逮捕、不起诉、不判实刑的量刑建议等宽缓处理的决定。

      二、为什么要开展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民营企业是我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同时,因我区民营企业较多,经营理念、经营水平不一,存在部分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在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极易踩踏法律红线,涉嫌刑事犯罪。

      三、主要内容

      第一条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下简称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第四条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组建我区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区工商联负责承担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财政局负责承担管委会中涉及国有企业的日常工作。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我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管理;

      (二)负责我区第三方组织及其成员的日常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三)对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组织及其成员开展日常监督和巡回检查;

      (四)对第三方组织的成员违反本指导意见的规定,或者实施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伦理的行为,严重损害第三方组织形象或公信力的,及时向有关主管机关、协会等提出惩戒建议,并将其列入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黑名单;

      (五)统筹开展企业合规宣传工作,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工作,实现监督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并举。

      (六)统筹协调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涉企犯罪案件符合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的,可以商请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涉案企业类型,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随机抽取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并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  第三方组织应当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涉案企业承诺履行的期限,确定合规考察期限。

      在合规考察期内,第三方组织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可以要求涉案企业定期书面报告合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抄送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第三方组织发现涉案企业或其人员尚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或者新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中止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并及时通报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第三方组织合规考察书面报告进行审查,向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将第三方组织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定期书面报告等合规材料,以及企业信用等级情况等作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的重要参考。

      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涉案企业、个人及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在第三方机制运行期间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有关申请、要求。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拟作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的涉企犯罪案件,可以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召开听证会。

      第十六条  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第三方组织人员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培训费用等经费,向南海区财政局申请经费预算

    四、政策解读加点料

    企业合规不是简单处理或者不处理几个企业,而是通过宣传、现身说法,让更多的同行业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通过打防结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的、健康的改善。就南海而言,我区的中小微企业总体规模大,更适用于“专项合规”。在此基础上,南海区发挥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优势,将涉案企业信用设置为企业合规适用与否的条件,并将涉案企业信用提升整改情况作为合规考察内容,以信用监管的方式拓展“专项合规”的监管范围,弥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不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是南海区贯彻落实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要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南海区将探索符合南海地方特色的企业合规之路;通过加强沟通、协调,让第三方监管真正运作起来;通过办好更多的企业合规案件,培育经典案例;加强宣传,扩大正向激励效果;不断的发现总结问题,及时向上级甚至更高级别反映,为全国的企业合规试点提供南海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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