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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委托专业机构承办统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研究工作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7  来源:政法委管理员

    关于委托专业机构承办统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研究工作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研究的意义与基本思路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要点)》要求,政法委作为改革专责小组之一,探索研究非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围绕“地”“产”“人”等核心要素,常住人口融和共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强化非户籍常住人口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逐步推动公共服务投入、资源的有效配给。

    社会类公共服务项目具有以特定群体为服务对象,由不同级次政府多个部门分别提供多种类型服务的特征。完善社会类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改善民生、培育社会组织、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为推动非户籍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化社会类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南海区政法委拟选择非户籍人口、残疾人和严重精神病患者三类公共服务项目开展统筹政府购买服务的研究工作。

    二、项目名称

    统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研究工作

    三、项目比选控制价及运作方式

    项目比选控制价为40万元,采用委托的方式交由有资质的机构承办,即由招标单位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政法委员会通过比选方式选定承办机构负责项目工作。

    四、项目需求

    统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研究工作初定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承办机构应完成的项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第一阶段主要工作目标为:搜集基础信息,全面分析2019至2020两个年度南海区社会类公共服务的项目类型、财力分配、供给机制,以前年度的绩效评价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的项目实施的具体操作方案。

    第二阶段主要工作目标为:制定南海区非户籍人口、残疾人和严重精神病患者的社会类公共服务基本标准,研究探索南海区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思路与实现路径,促进城乡融入发展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参与研究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第三阶段主要工作目标为:提炼南海区社会治理新模式,研究南海区特殊群体的社会服务标准及供给标准,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通过专家论证会、经验交流会及向相关部门提交政策研究报告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五、参与比选的要求

    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国内设有独立法人机构(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盈利机构注册登记证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参选人了解本次比选项目,具有与此政策研究相关的经营范围和承接同类项目的服务经验;

    (三)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能根据政策研究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并按时按质开展工作;

    (四)各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我单位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的行为,申请人参与的本次活动无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参与形式

    若有意向承接该工作,请于2019年10月17日—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期间到南新二路67号1楼(联系电话:86220362,联系人:蔡小姐)提交比选材料: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不封装);2.承接活动初步方案、活动报价方案/表、以及其他与评审内容有关或足以证明竞投人资质、业绩、优势等能承办好此活动的相关材料(封装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七、中标规则

    招标单位将组成项目比选小组,根据招标单位的相关规则及程序,择优选定承办单位。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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