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建设创新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60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南海区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征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2021〕37号)要求,区委政法委按照有关程序,遵循“严把标准,严格评审,严控质量”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征集、预审、初审、现场评审形成评审组意见后,提交区委政法委委务会审议确定了拟奖励项目名单和奖励金额。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
2021年10月8日-10月13日
二、公示项目
拟奖励的18个项目,其中探索性项目15个、成效性项目3个。(详见附件)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书面异议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区委政法委将按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受理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瑞基
联系电话:0757-86222610
电子信箱:zfw_xc@nanhai.gov.cn
邮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7号
邮编:528200
附件:20211008164813985227133.pdf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