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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区信访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10-30  来源:政法委管理员

    南海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区网上信访、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区领导定期接访活动工作。

    (二)向区直其他部门和镇(街道)交办信访事项;负责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其他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区信访督查专员及助理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重要信访问题。

    (三)协调处理群众到各级党委、政府越级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协调处置其他突发信访事件。

    (四)开展信访信息排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指导全区信访业务,检查、协调区直其他部门和镇(街道)的信访工作,指导信访工作队伍建设。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承担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

    二、 单位构成。信访局由1个预算单位构成:包括:信访局。

    (一)、办公室(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负责信访数据综合统计、信访调研和信息综合,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信访宣传、业务培训,开展信访业务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制定和执行信访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考核;负责局机关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财务、会务接待、局机关安保等行政后勤事务;负责信访业务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和信访信息综合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全区信访工作调研;负责信息化、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承办领导有关信访方面的批办事项;完成局指派的中心工作。承担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访受理、现场研判、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督导考核、信息综合、结案立档等工作;负责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进驻人员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接访科

    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访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机构、接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区直部门和镇(街道)交办转送信访事项;对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进行跟进督办;协调处理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区领导接访活动,办理区领导接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各级党委、政府越级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组织开展劝返接回上访人员工作;协调处置其他突发信访事件;负责信访信息排查和统计分析工作,反映群众来访的重要信息;对全区接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价;指导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开展有关接访业务工作。

    (三)、办信督查科

    负责办理群众通过来信、网上信访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向区直部门和镇(街道)交办转送信访事项;对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重要信访问题;对全区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负责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对区信访督查专员及助理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开展有关办信督查业务工作。

    (四)、复查复核科(加挂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待向区政府申请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来访群众,办理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申请复查复核反映的重要信访问题;对全区信访事项答复和复查复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和指导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开展有关信访事项答复和复查复核业务工作。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6年部门收支总决算1007.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06.59万元;本年支出 887.24 万元。

    二、2016年收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906.59万元,比2015年收入增 2.3 %,按资金来源分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904.17 万元;财政基金预算 0 万元;其他收入2.42万元。

    三、2016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887.24万元,比2015年支出减     1.62 %。按支出决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3.63万元,教育支出2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7万元,农林水支出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0万元,其他支出4.31万元。

    1、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基本支出550.70万元,其中机关运行131.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机关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决算 60万元。

    四、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7.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减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减0%;公务接待3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减 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减0 % “三公”经费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37.4万元,2016年度基本持平,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按照“约法三章”的相关规定,实施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的支出管理。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8.pdf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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